乌林答乞住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元年(1212),以戍边有功,升利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改同知咸平府事,迁归德军节度使。改兴平军,充东面经略使。改元帅右都监,赴援中都(今北京市)战死。追赠荣禄大夫、参知政事。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猛安人。女真族。乌林答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官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汝州、沁州刺史,北京、临潢按察副使,迁蒲与路节度使。未几,以罪解职,降德昌军节度副使。崇庆元年(1212),以戍边有功,升利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改同知咸平府事,迁归德军节度使。改兴平军,充东面经略使。改元帅右都监,赴援中都(今北京市)战死。追赠荣禄大夫、参知政事。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178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乾隆翻译进士。授内阁中书。十三年(1748),随尚书舒赫德往金川办理台务。十六年(1751),出任湖北驿盐道。二十一年(1756),回京,任户部郎中,
1769—1802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士宛子。嘉庆元年(1796),父卒,次年,袭父职。缅甸木梳王朝以其年幼,另任其叔刀诏丁为宣慰使,致使叔侄互争权
见“萨哈璘”(2007页)。
清道光朝瑶族起义首领。又名蓝元旷。湖南新宁县麻林峒人。瑶族。虽家境贫寒,但年幼苦学,曾考取秀才,为人正直不阿,好打抱不平,有胆有识,颇孚众望。道光年间(1821—1850),新宁县瑶山八洞一带,官府豪
?—1306察合台汗国可汗。又译都哇、都瓦、都阿、朵瓦、朵哇等。蒙古孛儿只斤氏。八剌子。约元世祖至元十年底(1274年初,一说九年),在窝阔台孙海都扶持下即汗位。追随海都,与元朝为敌,联军扰天山南北,
?—1862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额勒德特氏。福州将军壁昌子。荫生出身。道光间,由道府升按察使,署布政使。咸丰二年(1852),赴河南军营,为钦差大臣琦善办理文案。八年(1858),由山西巡抚调河南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安穹南宗寺”、“安俊寺”等,藏语称“南宗桑俄合丹吉林”,意为“南宗密咒教法兴旺洲”。在青海尖扎县。为青海地区古老之宁玛派寺院。历史上与今海东之夏宗、普拉央宗和海南之智革尔贝宗,同称
烧当羌一支的首领。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二十世祖为烧当,十三世祖※滇吾(填虞),四世祖※迁那世为部落首领。魏统一凉州,封其为镇西将军、绥戎校尉、西羌都督。其孙姚苌于十六国时期创建后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