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思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又由当地有影响的政教首领任职,官员定员有所变通,故首批任命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3人为都指挥同知。十八年(1385),命班竹儿为都指挥使,绥镇一方,安辑众庶。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都指挥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又由当地有影响的政教首领任职,官员定员有所变通,故首批任命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3人为都指挥同知。十八年(1385),命班竹儿为都指挥使,绥镇一方,安辑众庶。
西突厥部落。属十姓部落东厢(左厢),居碎叶川(今楚河)东。共有5部:处木昆律部、胡禄屋阙部、摄舍提暾部、突骑施贺逻施部、鼠尼施处半部。每部设一啜统辖。因与※五弩失毕部不睦,常互相争战。唐永徽二年(65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藏语音译。西宁管辖40族之一,即雍正时(1723—1735)达赖宣抚的阿里克40土司中的阿里克部落。原驻可可乌苏。东至多尔宗与察罕诺们汗界,南至纳克溪、色特尔布木,西至厄林汤奈
氐族的一支。一说以白马水(今甘肃文县一带)而得名。与羌等杂居。又称武都氐、白马、白氐、故氐。秦汉时活动于西汉水流域,即今四川北部、甘肃东南部。主要从事农业,产名马、牛、羊、漆、蜂蜜等。其首领自称氐王,
即“诺曷钵”(1954页)。
?—1297伊儿汗国大臣。又译纳兀鲁思、尼佛鲁慈。蒙古斡亦剌部人。※阿儿浑之子。初佐阿鲁浑汗长子合赞,镇治呼罗珊(今伊朗霍腊散省与阿富汗西部)。娶伊儿汗阿八哈女秃坚术(托绀珠)公主为妻。至元二十六年(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至明,张姓土官世袭五峰石宝安抚司安抚使。清康熙十三年(1674),官爵、土地、属民被容美宣慰使田舜年夺占。三十年(1691),田舜年第三子田耀如又窃任五峰安抚使职,仅留石宝
见“耶律罨撒葛”(1328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袜子”。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的传统冬用袜,常于穿靰鞡鞋时穿之。
古州名。西晋永嘉元年(307),分荆州湘中诸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晋咸和三年(328)废,义熙八年(412)复置,十二年又废。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复置,元嘉八年(431)废,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