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涅里部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参见“镇南关”(2511页)。
见“比丘”(188页)。
见“阗池”(2386页)。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南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治所即今辽宁庄河县。南控诸岛,左接安东,右连旅大,居滨海要区。周属幽州。春秋属燕国。秦汉属辽东郡。三国、魏仍其旧。晋至后魏属高句丽。齐、周、隋仍
见“咪曼”(1646页)。
见“密学”(2122页)。
见“卡隋”(545页)。
清初汉族农民、工匠人等投靠八旗之称。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农民带地投充旗下者日甚,希冀保护耕地和房屋等产业,或出于※包衣大、村领催的强迫而为之。投充人带地多寡不一,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
?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明副总兵※哱拜子。万历十七年(1589),父致仕,依例子袭父职。十九年,因青海蒙古火落赤、真相等屡败明军,土默特部顺义王扯力克西行助之,洮河告急,获明御史周弘哱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