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铸局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置于乌什。开铸之法,与※阿克苏铸局相同。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其六分之内,复抽十分之二,供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全充兵饷。其钱,正面铸有“乾隆通宝”汉字,背以满文和维吾尔文铸“乌什”字。库车、沙雅尔、喀什噶尔、喀喇沙尔各城,每岁遣伯克将额征铜料,解运到局,领回钱文,散给百姓。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置于乌什。开铸之法,与※阿克苏铸局相同。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其六分之内,复抽十分之二,供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全充兵饷。其钱,正面铸有“乾隆通宝”汉字,背以满文和维吾尔文铸“乌什”字。库车、沙雅尔、喀什噶尔、喀喇沙尔各城,每岁遣伯克将额征铜料,解运到局,领回钱文,散给百姓。
即“牌租阿巴特”(2250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男到女家过婚姻生活”。20世纪80年代以前,云南西双版纳布朗族中流行的从妻居婚姻习俗。青年男女举行“节”礼(成年礼)后,经过恋爱订婚,男青年就可与未婚妻同居,布朗语称“都尔苦戛”。有
书名。又称《回疆事宜》。清嘉庆九年(1804)蒙古镶黄旗人和宁辑。全书12卷。主要记述哈密、吐鲁番、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所辖南八城事略以及维吾尔族诸王公事迹。附有土尔扈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等略传。风俗等篇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见“西壁智海”(706页)。
地名。在今宁夏灵武县东南。唐代为灵州。西夏建国前党项族首领李继迁、李德明的统治中心。宋咸平五年(1002)被继迁攻占。继迁因世爵西平,又受辽封为西平王,改为西平府,次年令弟继瑷与牙将李知白督众立宗庙,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官寨传达命令的人员。负责土司官寨来客的禀报,向※“叶什别”(小管家)领取缮食用粮,向土司或值日大头人报告百姓的诉讼及下达土司或大头人之仲裁。此职由7
见“开圣丹宝”(215页)。
唐代西突厥贵族。又作屈利啜。乙毗射匮可汗重臣。贞观十五年(641),联合弩失毕部逐乙毗咄陆可汗,在唐朝支持下拥立乙毗射匮可汗为北庭可汗,辅佐治国,结好焉耆,为其弟聘娶焉耆王龙突骑支之女。焉耆王自恃有北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