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首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1793——182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和卓之子。早年与兄※张格尔寄居浩罕。后因不堪忍受浩罕伯克薄待,与张格尔相约脱逃。道光四年(
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怒等族的干栏式住房。其构造是:依山坡或土包竖立几十根木桩,上铺木板作地板,四周就着桩柱围上木板、楞木或编制好的竹蔑笆为墙,顶覆木板或竹篾笆、茅草。其中以木板或楞木为墙的称“木楞房”或
即“昆邪王”(1409页)。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工部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与礼部卿大和钧等率渤海民百户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国亡后始投奔)。
见“袁纥”(1820页)。
北魏宗室。字绍达。鲜卑元氏(拓跋氏)。河南王※拓跋曜曾孙,武昌王※拓跋平原次子。颇览书传,宽和好士。太和十一年(487),父卒,兄元和为沙门,以爵让之。初拜通直散骑常侍,寻加冠军将军,守河南尹。十七年
土家族信奉的守护神。又称巴沙婆婆、沙巴妮。为保祐小孩顺利成长的女神。形像为一年长妇女。神位设在火炕对面的碗柜门上。当妇女生育小孩后,要在柜门上贴一纸剪的人形像,表示阿密麻妈已被请到家中守护婴儿。每逢吃
即“昆邪”(1409页)。
①见“耶律屋质”(1317页)。 ②见“耶律洼”(1303页)。
①湖泊名。共有7小湖,汉名七星潭。蒙古语称“七”为“多伦”,称“湖”为“诺尔”,故名。一作多伦泊。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岸。 ②厅名。元上都路故地。明为开平卫。辖境相当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