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必扎拉参
见“丹必占灿”(378页)。
见“丹必占灿”(378页)。
见“炒花”(1502页)。
见“古鲁浑山卫”(443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抚使※彭万潜子。洪武二年(1369),父卒,袭宣抚使职。五年(1372),遣使献夏明玉珍所授之印。六年,于其地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命为宣慰使,
?—1928蒙古革命党人。汉名金安喜。内蒙古乌拉特西公旗人。蒙古族。早年参加内蒙古人民革命党。1927年8月参加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召开的特别会议,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8年8月在乌兰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科布多界志》。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第一个子约。1869年8月12日(清同治八年七月十六日),清朝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在科
487—520北魏宗室。字宣仁。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幼敏慧,美风仪,甚得父宠爱。太和二十一年(497),封清河王。宣武帝初,拜侍中,转尚书仆射。延昌元年(512),任司空。孝明帝即位后
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为抵制流通于西藏地方的印度卢比,于道光二十年(1840)开始铸造,流通长达85年。银币正面中央有一八角形图案,背面中央为一花宝盆,上方有日月图案,四周为“扎西达杰”图案。面值白
见“祥祐军司”(195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见“纳剌吉河卫”(12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