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喀什噶尔界约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4款。具体规定中国喀什噶尔地区和俄国七河省的边界。由于俄国代表背弃成约,不以天山正干为界,把自那林哈勒噶至别迭里的边界定在天山正干之南的支脉上,使俄国侵占了位于天山正干南边的扎纳尔特河源地区的中国领土。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4款。具体规定中国喀什噶尔地区和俄国七河省的边界。由于俄国代表背弃成约,不以天山正干为界,把自那林哈勒噶至别迭里的边界定在天山正干之南的支脉上,使俄国侵占了位于天山正干南边的扎纳尔特河源地区的中国领土。
书名。元佚名撰。见于《国朝文类》所收虞集《经世大典序录》,实为元《经世大典·政典·征伐》招捕条内容。经修《经世大典》早已散佚,仅赖其保存部分内容。所载招捕事宜,起至元,迄至治年间。所载凡29目,以地区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孟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阳、金平、弥勒、罗平、西畴、镇源、祥云等县。译见“彝族”(2594页)。
见“西阳蛮”(696页)。
书名。简称《朔漠方略》。清温达等纂。48卷。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始于康熙十六年(1677)六月,迄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月。卷首载康熙帝玄烨御制《亲征朔漠纪略》和温达奏进的《亲征平定
见“耶律敌鲁”(1318页)。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
长腰兽皮靴。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翁得”。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用鹿、犴小腿皮制作,需八九条犴鹿下腿皮才能制1双,可穿3冬。另有一种短筒皮靴,称※“其哈蜜”;一种布腰的皮靴,称※“奥路
契丹语,意“烧甲”。契丹族对“小春节”(十月十五日)的称谓。每年十月,契丹五京进奉纸造小衣甲、枪刀、器械各1万副,至十五日,将其堆垛,契丹皇帝率臣僚望祭木叶山(相传族源神地),奠酒,用契丹字书状一纸,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旧称“仲家”、“夷族”。自称“布越”、“布那”、“布曼”、“布侬”、“布僚”等。主要分布于贵州南部、西南部镇宁、紫云、关岭、平坝、清镇等地,贵阳郊区亦有分布。其地气候温和,多溶岩分布
①书名。一作《渤海记》,已佚。唐张建章(字会主,汉族,806—866)著。凡3卷。成书于大和九年(835)后。《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记有此书。元末书尚存。书中所记,皆为作者大和七年至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