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①见“耶律敌猎”(1318页)。 ②见“耶律敌烈”(1318页)。 ③见“萧敌烈”(1882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界札鲁特左翼旗,西界阿噜科尔沁旗,南界喀尔喀左翼旗,北界乌珠穆沁左翼旗。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
唐宋时期对来华经商朝贡的外商通称。亦称番商、胡商、贾胡等。15世纪前,阿刺伯各国在世界贸易中占主要地位,当时来华番客以穆斯林商人居多,故往往代称外国穆斯林商人。从宋开宝元年(968)至乾道四年(116
蒙古族的旧婚俗。男女结婚,新郎迎亲,女方送新娘骑上骏马走后,女方父母举行一次宴会,为女儿祝福,并称赞女儿的贞德。宴会上一瓮新酒,瓮口覆以皮革,献酒时用新象牙箸刺穿皮革倒出酒来,象征女儿贞洁无瑕。
见“倮倮泼”(1888页)。
书名。粤黔风物志。6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是书为粤(今两广)、黔游记。“黔故楚地,而粤为楚庭大长”,故云“楚庭”;“珠有九品,而稗珠为下”,示以自谦,故名。内容记述粤黔两地
元朝诸王封爵之一。至顺二年(1331),知枢密院事伯颜受封,赐金印。一说将其列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
即“拖日气”(1365页)。
书名。刘献廷撰。5卷。该书述清初史事多有考证,所记八旗制度以八旗兵饷为最详。有《畿辅丛书》、《功顺堂丛书》等本,1957年中华书局出版汪北平、夏志和点校本。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定边左副将军”(15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