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尔呼图克图二世
见“允天嘉木措”(402页)。
见“允天嘉木措”(402页)。
吐蕃、契丹、女真、蒙古、达斡尔等族中盛行的传统体育活动之一。又称击球、蹴球、击球。源于唐、宋。一说来自西藏,一说唐初由波斯传入。类似今马球。始盛于宫廷,后风靡全国。《辽史》多有契丹皇帝参与击鞠的记载,
见“月即别”(374页)。
见“郁羽陵”(1350页)。
参见“傣文”(2242页)。
蒙古族投掷器具。蒙古语音译,意为“投掷”。起源于1300多年前,是北方游牧、狩猎民族在狩猎中创制的工具和武器,用以狩猎和作战。平时用以锻炼身体和提高投掷技术。后来发展为蒙古族的传统运动项目。其形状如镰
书名。清初康熙帝敕撰。全书4卷。记事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迄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十二月。主要叙述清朝政府对黑龙江流域的经略及抗击沙俄侵略的斗争。书原无刻本行世,而抄本多所改易。后经何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见“秃河卫”(1083页)。
?—1701亦作彭春。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其先世居瓦尔喀,后迁至栋鄂(今辽宁省桓仁县以西),别为一部,故以地为姓。何和礼四世孙,哲尔本之子。顺治九年(1652),袭父一等公爵。康熙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