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圣王
高句骊国始祖朱蒙的谥号。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朱蒙于沸流水之地建国,号高句骊,姓高氏。汉成帝鸿嘉二年(前19)死,享年40岁。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高句骊国始祖朱蒙的谥号。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朱蒙于沸流水之地建国,号高句骊,姓高氏。汉成帝鸿嘉二年(前19)死,享年40岁。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
渤海王国大臣。文王大钦茂时官献可大夫、司宾少令。唐大历十三年(日本宝龟九年,778)秋,因日本来使高丽殿嗣返国迷路,奉命送其回国,并为报聘使。九月,船抵日越前国板井郡。次年正月,入日京城(今日本奈良)
见“布占泰”(463页)。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以女儿名同母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氏族和家族均以女子为核心,实行望门居和从妻居的对偶婚,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和世系只能依母亲计算,通行母女连名和母子连名。即女儿和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新唐书》作“僚佐”。为诸城行政长官之僚属,据《新唐书·高丽传》载,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1,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1,比唐之州刺史。其下各置此官
?—551北魏、西魏大臣。亦作叱伏列龟,一名摩头陁。代郡西部人。敕勒叱列氏(也作叱利、叱伏列氏,后改为李氏)。先世为部落大人,魏初入附,遂世为第一领民酋长,至龟五世。文武兼备,嗣为领民酋长。正光五年(
彝语音译。简称“尔补”,又作“麻衣则”,四川凉山金阳土司、土目占有的安家奴隶。原系※格节等级,因贫穷无力娶妻,由主子配给丫头而下降为这一等级。地位相当于阿加。没有人身自由,不能迁徙,须住在主子周围。能
见“也古”(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