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又名募莱银厂。明万历(1573—1620)间,由孟连长官司开设,在今澜沧江境。十八世纪初,曾兴盛三十余年。由于汉人移民络绎而至,乾隆(1736—1795)时期成为著名厂矿。孟连傣族土司从雍正七年(17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1645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六子。天聪五年(1631),初设六部,授刑部承政。七年,同兵部承政车尔格至锦州侦察明边,以功命管佐领事。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杜度等运米接济
清朝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雍正九年(1731),清朝政府为迎护噶尔丹策零异母弟罗卜藏舒努(又作罗卜藏索诺)回归故土,共同反对噶尔丹策零,复令内阁学士班第、内务府大臣来保、侍郎色楞额等56人出访额济勒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
我国柯尔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在黑龙江省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14万多(1990年)。在中亚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等地有247.3万(1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将赛、总举、鸦拉、戎模四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四。先世为蒙古,常代表海南各土司支办供亿。驻通天河上游。东界娘磋、安冲、扎武属地,东南接拉休,南邻格吉。有百户4员、百长7员(一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关西南36公里处,海拔1380米。分布于乌孙山北麓琼博拉沟口东侧山前坡地。有墓150余座,分3片。琼博拉沟口东侧有100余座,中有大墓一座,封堆高2米,直径20米
书名。①南齐※黄闵撰。为早期武陵地区之地志。内容包括:景物、山水、池潭、陂田、城池、古迹等。早佚,部分辑入《汉唐地理书钞》、《荆湘地记》。《后汉书》注,亦引其文如:“山高可万仞。山半有槃瓠石室,可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