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法典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地名、县名。位于我国云南省西南边陲,北接耿马,东界澜沧,西、南与缅甸接壤。唐时属南诏辖地,宋归永昌府,元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时期归孟连长官司管辖,光绪十三年(1887)后属镇边直隶厅。民国年间曾属澜沧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班珠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康熙四十四年(1705)置。以丹济拉为札萨克辅国公。继徙推河。雍正九年(1731),迁居锡喇木伦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寻又先后移驻喀尔喀河、推河。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牧
民国时期水族反压迫斗争。民国三十二年(1943),以官府横征暴敛,抓兵拉夫派役,民不堪命,加之是年遭灾严重,生活无着,民众请求开仓借粮充饥,被拒,反遭诬陷。贵州三都水族农民遂在韦洪彬(1908年生于三
渤海王国置。为鄚颉府依郭州。仅知领粤喜、万安2县。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境,但亦有他说:或说在该省五常县,一说在今辽宁昌图县西北八面城,旧有笼统指在辽宁开原县东北或吉林省柳河县西。辽灭渤海后州县皆
见“敌烈部”(1882页)。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1375元末将领。本名王保保。沈丘人。中书平章察罕帖木儿甥、养子。初随父镇压农民起义军,授太子副詹事,顺帝赐名扩廓帖木儿。至正二十一年(1361),攻东平农民军,收降田丰、王士诚。次年,父被王士诚
金将领。晦发川(今吉林省辉发河)唵敦河人,徙西北路。女真族。纥石烈氏。识契丹字。初为帅府小吏。完颜宗弼(兀术)复陕西,久不通问,奉完颜宗辅命,自燕京往候之。天会十二年(1134),受命往滨州密访南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