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见“和硕特北前旗”(1451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祥年号。?—1238年。
即“秃鲁花”(1083页)。
即“斡亦剌”(2425页)。
见“门款”(135页)。
清代指编入八旗组织中的人。又称旗下人。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先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创设黄、白、红、蓝4旗,继于四十三年(1615)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为统一女真族各部的行军旗色,以定所
元朝官署名。掌诸王事宜。成宗大德九年(1305),以灭怯秃等8人充任。掌诸王、驸马、宗姻、朝觐傧介之事,并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诏令。因“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元史·百官志三
五代宋时西北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公元9世纪末(一说10世纪初),河西回鹘人庞特勤(一说仆固俊)创建。其疆域以甘州为中心,西至肃州(今酒泉)、瓜州(今安西)、沙州(今敦煌),东南至凉州(今武威)、兰州、秦
元代官署名。亦称都功德使司。至元十七年(1280)置。设功德使,秩从二品,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并吐蕃军民等事。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功德使司与宣政院之职能一致,故多由院使兼功德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定期进京朝觐制度。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六品以上各城伯克分3班轮年入觐。八月中旬出发,十二月抵京。每班约40人为限。二十八年(1763),以入觐人数过多,定分4班轮年入觐,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