饷司
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书名。题明胡宗宪撰,实出自幕僚郑若曾(开阳)之手。十三卷。记明抵御倭寇事,以嘉靖朝为主,上溯明初及前代中日交通情况。首卷为舆地全图和广东、福建、浙江、直隶、山东等沿海山川图以及倭寇总路、分路入侵图。二
一作察罕章、察旱章。蒙古语,茶罕意为白,章可能是“爨”的对音。元宪宗四年(1254)立茶罕章管民官,治今云南丽江县。至元八年(1271)立宣慰司,十三年改立丽江路军民总管府,二十二年立宣抚司。
明代处置逃军或新军的一种措施。其法始于正统二年(1437),将自首逃军等发附近卫所收操。弘治十三年(1500)复奏准,将各处解到新军,暂收缺军各所,进行操练。凡收寄者,后或仍归原卫,或照旧存留。
水渠名。在唐关内道华州华阴(今属陕西)西二十四里。开元二年(714)姜师度开以泄水患。五年,刺史樊忱复开,使通渭漕。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宰割烹饪。《仪礼·少宰馈食礼》:“羹定,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郑玄注:“雍人,掌割亨之事者。”
即封国。与今词义不同。参见“封国”。
见“走马承受公事”。
元天历二年(1329),改建康路置。因文宗旧邸,取“集庆”为名。治上元、江宁二县(今江苏南京市)。辖境同*建康路。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改为应天府。
①(947—1004)北宋涿州范阳(今河北涿州)人,字德明。太平兴国进士。历知婺州、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掌左藏库。判三司度支凭由催欠司,时三部各置凭由催欠司,请并为一。任江南转运使,议置临江军。知梓
术数名词。选择法之一种。以建、除、满、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十二字逐日排比,十二日周而复始。因十二个字的首二字为建除,故此法称为建除。排字时从月建上起,建与斗杓所指相应。如,正月建寅,则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