肄簋
旧名戊辰彝。商末青铜器。铭文共三十五字,记载商王二十年十一(或释为“二”)月戊辰日,肄因弜师赏赐香酒和贝,作器以祀父乙,这一天正值祭先王武乙之配妣戊。据铭文所见妣戊称谓,当时在位的王应为武乙之孙帝乙或曾孙帝辛,但卜辞历代妣名皆见祀典而不见妣戊,可知她尚存,因此学者多认为这件簋是帝辛二十年之物。
旧名戊辰彝。商末青铜器。铭文共三十五字,记载商王二十年十一(或释为“二”)月戊辰日,肄因弜师赏赐香酒和贝,作器以祀父乙,这一天正值祭先王武乙之配妣戊。据铭文所见妣戊称谓,当时在位的王应为武乙之孙帝乙或曾孙帝辛,但卜辞历代妣名皆见祀典而不见妣戊,可知她尚存,因此学者多认为这件簋是帝辛二十年之物。
书名。德国传教士汤若望口授,明焦勗编纂。崇祯十六年(1643)刊印。原书分上、下两卷,另附《火攻秘要》一卷。清道光年间潘仕成在编辑《海山仙馆丛书》时合二书出版,称《火攻挈要》,又题为《则克录》,分上、
北魏孝文帝太和间制订有关职官品阶的法令。分为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493)颁行,是现存北魏第一个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法令,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分为十八个品级,每个品级中又分上
开矿冶炼。唐宋以来称坑冶。辽代坑冶有铜、铁、金、银等,可考者有十余处,但产量不能满足需要,常从宋朝进口铁钱改铸,从高丽进口铜。金代有金、银、铜、铁冶,产量较前有很大提高。原由官府经营,后允许民间开采,
?—548南朝梁临淮(今安徽凤阳)人。外祖丘它,与梁武帝有旧。被召入西省撰史。初为奉朝请,进直寿光省,为司文侍郎,寻兼中书通事舍人。专掌公家笔翰。明佛理,持戒蔬食。侯景乱梁,募兵隶临贺王萧正德,屯秦淮
官名。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粮务之事。前藏设二人,为五品官。后藏设一人,为四品虚衔。
书名。明应廷吉撰。二卷。记史可法以兵部尚书督师扬州事。上卷起崇祯十七年(1644)四月至年末,下卷起弘光元年(1645)元月至四月二十六日。
丁银之一种。起自明初,凡男妇老幼食盐者均摊派纳银米。清初规定仅男丁交纳丁银,唯江西、福建、广东仍保留妇女名色,以盐钞银名目按口摊派不等。顺治十三年(1656)议定将其均派地丁之中。乾隆十一年(1746
书名。东晋孟仪撰。三十卷。略记前代,下至秦。久佚。
见“张角”。
书名。清严辰撰。因其别号桐溪达叟,故名。严氏为咸丰进士,选庶吉士,散馆后分刑部,旋告归浙江桐乡讲学。是谱叙起道光二年(1822),迄光绪十四年(1888)。其中咸丰九年(1859)条记廷试及咸丰十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