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羡
又称羡余。清代附加税之一。以补偿征税手续费、杂费及保管解运过程中的损耗为名加征的钱粮。顺治初地方官多征滥收,中饱私囊。后屡饬禁革,收效甚微。至雍正初年乃议定耗羡归公,各就本省情形酌定分数征收,所得存库,以备地方公用,概不解部。各省数额不一。如奉天各州县每两银收一钱;直隶之遵化、丰润、张家口等地,每两收五分;福建征秋屯粮米,每石收米一斗等。各省所征均受中央监督。
又称羡余。清代附加税之一。以补偿征税手续费、杂费及保管解运过程中的损耗为名加征的钱粮。顺治初地方官多征滥收,中饱私囊。后屡饬禁革,收效甚微。至雍正初年乃议定耗羡归公,各就本省情形酌定分数征收,所得存库,以备地方公用,概不解部。各省数额不一。如奉天各州县每两银收一钱;直隶之遵化、丰润、张家口等地,每两收五分;福建征秋屯粮米,每石收米一斗等。各省所征均受中央监督。
唐人。太宗时任著作郎,参预修撰《隋书》,因见其中记述炀帝事迹有缺漏,遂著《大业杂记》加以弥补。
又称救命墩。苏北沿海滩涂上修筑的防止海潮的土墩。乾隆《盐城县志》卷十五《筑墩防潮议》:“滨海之地,最苦海潮……飓风飙发,潮汛暴起,倏忽水高丈余,庐舍人民,立时淹没。浮尸积体,伤心惨目……防潮之道不可不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掌王副车,及其驾车马匹的驯驭。
官名合称。南北朝时,秘书郎和著作郎合称为“秘著”。
官署名。元代军府,秩正五品,管军五百以上。置达鲁花赤、千户各一员,俱正五品;副千户一员。从五品。
清代吏部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指外官俸满并入京官班内升转铨补之法。外任降革起用之员并入单月开复应补班,统较奉旨日期选用,如指补之官与所降之级相同,即并入降补班选用。
官名或官署名统称。汉代、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侍御史及尚书左、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后汉书·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宋代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有监察
?—949辽东丹王耶律倍女,世宗妹。封公主。嫁萧翰。天禄三年(949),与萧翰谋反,死于狱中。
又作溟。商先公。相传为曹圉之子。曾任夏朝水官,勤于职守而死于水,商人报以隆重的祭祀。一说殷墟甲骨文中的“季”,就是史书中的冥。
官名。(1)亦称兵马钤辖。北宋前期临时委任的军区统兵官,位都部署、部署下,都监、监押上。后成固定差遣。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都钤辖使和副都钤辖,官低资浅者称钤辖和副钤辖。又有路分钤辖、州钤辖,其辖区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