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分司
官署名。明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明代设十四处,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分别以运同、运副、运判司之。掌督察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清沿设,隶于都转运使或盐法道之下。亦分别由运同、运副、运判司之。计运同三人,直隶、山东、广东各一人;运副仅两浙一人;运判五人,直隶一人,两淮三人,两浙一人。此外,淮南、淮北及河东各设监掣同知一人,掌查验行盐事务;云南地方设有提举司三,分掌盐井事务。均同于分司。
官署名。明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明代设十四处,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分别以运同、运副、运判司之。掌督察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清沿设,隶于都转运使或盐法道之下。亦分别由运同、运副、运判司之。计运同三人,直隶、山东、广东各一人;运副仅两浙一人;运判五人,直隶一人,两淮三人,两浙一人。此外,淮南、淮北及河东各设监掣同知一人,掌查验行盐事务;云南地方设有提举司三,分掌盐井事务。均同于分司。
十六国前秦苻坚置。治今陕西咸阳市东北。北魏太和二十年(496)移治池阳县(今泾阳县),属雍州。隋开皇初废。
刑罚名。北周宣帝性残暴,刑罚妄加,凡鞭杖皆以一百二十为度,称之为“天杖”。后又加至二百四十。
余(餘)书名。 清李承霖撰。三卷。李氏江苏丹徒人。道光进士、官至侍讲学士。书中所录府学公建禁矿碑四道及上沈葆桢、刘坤一论矿事书,皆禁开矿之词。有光绪十年(1884)刊本。
①宋高宗退位后居德寿宫,宋人有时以“德寿”称高宗。②金契丹人。章宗承安元年(1196),为特满群牧官,与陁锁等据信州(今吉林怀德西北新集城)反,建年号身圣,攻占韩州、懿州、锦州等重镇,众号数十万。同年
历(歷)书名。近人梁启超撰。一册。继《中国历史研究法》而成。论述人物传、年谱、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史学史等研究方法。强调分科分类进行各种专史的研究,然后合成大规模完整的通史。批评偏向于琐碎考证钩沉
官名。西周置,为执政大臣。一说即尹氏。
士兵名。秦汉时守卫皇宫、陵寝及京城诸官署的士兵,亦称卫卒。西汉时由内郡征发,边郡及王国不发。《汉旧仪》:“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而以为卫士。”宿卫皇宫诸门的卫士属卫尉,屯宫垣下,称南军。卫士服役期为一
书名。清潘荣陛撰。成于乾隆年间。有乾隆二十三年(1758)原刻本、张氏北京史迹丛书本。一卷。主要记载清代北京的风土景物、岁时节令、民间风俗。全书按月为序,自一月至十二月皆有之。
即“梁武帝”。
明代税课之一。即*饷税中对从吕宋回国商船额外加增之税。商人至吕宋贸易,土人悉以银钱易货,故归商除银钱外,商货甚少。除征其水、陆二饷外,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后因船商负担过重,万历十八年(1590)减至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