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庆路
元至元十二年(1275)改崇庆府置。治晋原县(今崇州市)。辖境相当今四川崇州、新津二市、县地。属陕西四川行省。二十年改为崇庆州。
元至元十二年(1275)改崇庆府置。治晋原县(今崇州市)。辖境相当今四川崇州、新津二市、县地。属陕西四川行省。二十年改为崇庆州。
西晋颍川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北)人,字允臧。武帝时为博士。齐王司马攸出之国,武帝命议崇锡之物。遂与太叔广等上表,以为出之违旧章,讽留齐王。武帝以其不答所问,答所不问,大怒,事下有司。廷尉刘颂奏以大不敬,
约449—517南北朝时谯国(今安徽亳州)人。初为南朝齐辅国将军、南谯太守。与豫州刺史裴叔业有隙,遂单骑归北魏,拜骁骑将军。后又奔梁。复归北魏,为平南将军、豫州刺史,封濮阳县侯。转瀛州刺史。大起园池,
①西夏封爵。夏贞观三年(1103),崇宗乾顺弟察哥建议选蕃汉壮勇,教以强弩,平居带弓而锄,临战分番而进。乾顺欣赏其策,遂封察哥为晋王。②辽代封爵。萧普古、萧孝先、耶律仁先、耶律敖庐斡等先后受封。③元代
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南木马岭上。《资治通鉴》:五代唐长兴元年(930)石敬瑭攻蜀,董璋拒守,“将两川兵屯木马寨”,即此。
丹麦大北电报公司挟制清电报总局订立的电信事务合同。光绪七年一月二十八日(1881.2.26),由清方代表盛宣怀与丹方代表恒宁生 (Jakob Henningsen,1849—1913)签于天津。凡十四
商办企业。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创办于上海,资本近十四万元。由邵尔康经理。
唐律第六篇名。即关于军队征调及工程兴建方面的刑法。如擅发兵士,兵士冒名顶替,临阵先逃,军需供应不及时;不上报而兴造(如修城筑堤),非法兴造,工程不如法定标准等,皆处以相应刑罚。共二十四条。三国魏已有此
官署名。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置,掌依时限分配文案。神宗元丰改制后,中书省置,掌受发文书。
西汉置。治今山东高唐县南。属清河郡。东汉初废。永元九年(97)复置,属清河国。后魏置南清河郡治此。北齐废。隋开皇六年(586)复置,大业初省入博平县。唐武德初又置,属博州。五年(622)复废。
官名。宋代置,属宗正寺。以入内内侍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