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律
汉代法规。又称《汉律九章》。汉高祖命相国萧何作。计有“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等九章,故名。前六章主要是刑罚方面的规定,大体采摭秦法,源自战国时魏相李悝所著《法经》。后三章称为“事律”,是关于户籍、赋役、畜产、仓库、兴造等方面的规定,系萧何创立。为汉律六十篇的一部分,原文均佚。
汉代法规。又称《汉律九章》。汉高祖命相国萧何作。计有“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等九章,故名。前六章主要是刑罚方面的规定,大体采摭秦法,源自战国时魏相李悝所著《法经》。后三章称为“事律”,是关于户籍、赋役、畜产、仓库、兴造等方面的规定,系萧何创立。为汉律六十篇的一部分,原文均佚。
明清学碑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682),太祖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学校,全文刻碑上,置各校明伦堂之左,令在校师生永远遵守,如有不遵,并以违制论。禁例规定:生员不得轻至公门,勾结官府,并须再三劝告父母等人毋
明末农民起义之主力。通常记其首领为:高迎祥、张献忠、马守应、罗汝才、贺一龙、贺锦、许可变、李万庆、马进忠、惠登相、横天王、九条龙、顺天王。
即“吴越文穆王”。
1315—1378元末明初浙江崇德(今桐乡西南)人,又名阙,字廷臣、廷琚,号海鹤生、两山老鹤。年轻时遍游东南。元至正元年(1341)师事杨维桢。二十二年领乡荐。张士诚屡征聘,不赴,隐殳山。明洪武三年(
阶官名。北宋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左班殿直置,正九品,属小使臣。
即“辽太祖”。
明清国子监监生名目之一。明代指一般民户子弟以通文义而入国子监的监生,以及景泰后通过纳粟、纳马或纳银等途径取得入国子监资格的监生。又称俊秀。以区别于以品官子弟资格入监的官生。清代指一般民户子弟入监为监生
书名。清姚之骃辑。四十卷。摘取元明诸书,分门编纂,形式似类书。纂述大抵皆典则可观,所载事实,足补《元史》诸志之缺及列传之所未备。但明代说部浩如烟海,所采自不可能详赅。万历以后,门户交争,所记多不足凭,
官名。突厥世袭官职,位叶护下。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独龙。他称有俅人、俅子或曲人,傈僳族称之为俅帕,藏族称之为洛、曲洛。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河谷。人口5825人(1990年)。系独龙江畔的古老居民。元时始见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