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陈列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二十一日实业部修正公布《省市国货陈列馆组织大纲》,规定各省市政府所在地均应设国货陈列馆,隶属于省、市政府主管厅、局。每年八月举行展览一次,
首都的通称。《史记·平淮书》:“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中都即指京师。
官名。亦称监兑同知。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初以府推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同知六人,秩正五品。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190
海关海事部与工务部都有华员班,均为海关低级职员。见“海事部”、“工务部”。
学校名。商、周为天子所设大学。东汉以后,历代设为皇家祭祀之所。唯北宋末年设为太学的预备学校,徽宗崇宁元年(1102)于汴京城南置,亦称太学之外学。收纳各路贡士三千人,原太学外舍生也转入此学。每年进行考
行春,即行县,见“行县”条。
武官名。见“殿中将军”。
见“治中”。官名,汉置,也简称治中,为州佐吏。在司隶校尉则称功曹从事,在其他十二州则称治中从事,掌州选署及文书案卷众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其后,晋和南朝梁沿置。见《晋书·职官志·州》、《隋
官署名。或名提举坑冶司。宋朝置,掌收山泽之利,鼓铸泉货,以供国家之用,设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等官领之。凡地利所入及铸钱,岁有定额,视其盈亏而行赏罚。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①职掌、职务。《左传·成公二年》: “未有职司于王室。”②宋朝选人磨勘改官,须数员举主奏举,其中之一必为职司,即现任所隶官司长官、副长官。③宋朝监司与朝廷特派的宣抚、安抚、察访等使统称。详“监司”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