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参与。录:总领。参录:参与总领。如“参录尚书事。”东汉尚书的权力大于三公,大将军或三公执政,都加“参录尚书事。”参看“参录尚书事”条。
官名。即“文选司员外郎”。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为太仆副贰,协掌车舆马政,管理本署事务。西汉员二人,秩千石。东汉员一人,秩比千石。魏、晋沿之,七品。南朝宋七品,梁三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为太仆之副,丞居其下,孝文
即“四门助教”。学官名。见“四门学”。
旧史所称奉法循理之吏。《史记》作有《循吏列传》,《汉书》《后汉书》亦有《循吏传》。后代史书或沿之。西汉著名循吏有文翁、黄霸、龚遂、朱邑、召信臣等; 东汉有杜诗、卫飒、任延、王景等。循吏一般能注意发展社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饮食之事,以尚酝署官兼。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见“大名府”。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库、乌、科、唐各理事公署编制章程》的规定,在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各部商民聚居地方得酌设理事官,管理地方商务及警卫事务。
官名。十六国汉刘聪置。右司隶部行政长官,领户二十余万,位次尚书仆射。见《晋书·刘聪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