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员名。南朝宋时曾于尚书省置曹干二十人,分领于诸曹,主文书,其地位低于令史,见《宋书·庾炳之传》。他朝无闻。
官名。辽为南面官。东京留守司长官兼治辽阳府。一般以朝廷要员充任。下设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职。金朝以留守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秩正三品。
官名。隋朝尚书省吏部司勋曹(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司勋郎。官名。隋文帝置司勋侍郎,炀帝改为司勋郎。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吏部尚书
官名。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都设此官。掌领兵宿卫宫殿。见《隋书·百官上、中、下》、《魏书·官氏志》。閤,也写作“阁”,义同。
官名。宋置,掌巡河道。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
监狱名。梁置,《梁书·武帝纪》:“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夏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
见“监试”。
杂号将军名,汉武帝置。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武帝纪》:“元封元年,冬十月……朕将巡边垂,择兵振旅,躬秉武节,置十二部将军,亲帅师焉。”武官名。汉置,掌征伐。《汉书·武帝纪》记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文思院,都知等监,兵仗、鞍辔、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等五
官署名。金朝置。属吏部。掌颁行官员的封授命令。设提举二员领院事,以吏部郎中、翰林修撰各一人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