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臣
汉朝大鸿胪的别称。扬雄《鸿胪箴》:“鸿臣司爵,敢告在邻。”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郊庙行礼,掌赞导。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仪。皇子拜王,赞授印绶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后汉书·百官二·大鸿胪》。
汉朝大鸿胪的别称。扬雄《鸿胪箴》:“鸿臣司爵,敢告在邻。”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郊庙行礼,掌赞导。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仪。皇子拜王,赞授印绶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客》、《后汉书·百官二·大鸿胪》。
官名。梁武帝天监中置,位视殿中御史。旋因其扰民而罢。后代不设。《南史·列传》第五十四称:“罗研字深微,少有才辩,元起平蜀,辟为主簿,后为信安令,故事置劝农谒者,围桑度田,劳扰百姓,研请除其弊,帝(梁武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科举考试中对乡、会试正主考官之尊称。
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右春坊舍人为右司议郎,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三国魏置,六品。亦省称为常从。官名,也省称常从,三国魏置,六品,为太子的侍从官。
官制术语。指事功、劳绩。《汉书·宣帝纪》“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
选官制度。汉朝规定由公卿、列侯、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始于汉文帝,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主要有岁举和诏举。岁举一年一次,由刺史、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茂)才等。诏举则时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普通六年(525) 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三班。
官名。“大”通“太”,详见“太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