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鸿胪丞

鸿胪丞

官名。南朝梁、陈为鸿胪卿副贰,梁二班、陈八品。北齐置一员,为鸿胪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位次少卿,七品。历朝沿置,亦称“鸿胪寺丞”。隋、唐、五代置二员,隋初正七品,炀帝改从五品,唐从六品上。唐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同文丞、司宾丞,寻各复旧。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寺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置一员,正八品。南宋随寺省。辽朝为南面朝官。明朝置左、右丞各一员,从六品。清初沿置,皆为汉员,正六品。顺治十五年(1658)省一员,康熙五十二年(1713)又省一员,遂罢。参见“鸿胪寺”。


官名,即大鸿胪丞,汉置,佐大鸿胪(卿)掌归降的各少数民族等。参看“鸿胪”条。

猜你喜欢

  • 知审官东院

    官名。见“审官院”。

  • 科长

    官名。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管理采矿之丁役,向所司领票开矿,交纳税金。如新疆等处金厂,课长领取照票之后,可领客民五十名,课金三分,交司金局兑收。②清朝陆军部、海军部、军咨府司、处所属各科之主官。掌科事

  • 提举常平茶盐司

    官署名。宋中兴后,通置提举常平茶盐司,掌常平、义仓免役之政令等,凡官田产及坊场、河渡收入,按额拘纳;收籴储积,时其敛散以便民;根据产量高下,以平定其役。茶盐司本掌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巡察,禁止

  • 监国摄政王

    官名。清末代行皇帝权力的特设职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光绪帝、西太后先后死。西太后死前,先命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其三岁子溥仪为嗣皇帝,又命摄政王监国。职掌代皇帝主持国政,军国政事悉由裁定,遇

  • 噶赖大

    即“噶喇大”。

  • 旌节司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麾氅、旌节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 储贰

    太子的称谓。《晋书·成都王颖传》:“皇太子,国之储贰。”

  • 持书侍御史

    即“治书持御史”。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官名,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又名治书侍御史,掌评全国疑案。《通典·职官·御史台》:“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晋书·职官志》:“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

  • 安垒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改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

  • 市工务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公共房屋、公共体育场、公共墓地的设计、监修及公园的建筑管理事项,市民建筑的指导取缔事项,道路桥梁沟渠堤岸及其他土木工程设计建筑事项,车辆的登记检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