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为统兵将帅,位在大都督下,西魏亦置。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副长官,正二品,吴元年(1367)改为大都督府长官,正一品。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五军都督府长官。位次左都督。参见“左都督
即“编修中书条例司”。
满语官名。意为办理文书、文件之人。后金天聪五年(1631)设六部时由“巴克什”改称。为清朝中央各部院衙门、内务府、地方督抚衙门以及八旗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内掌管翻译、缮写满汉文书之低极官员,通过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官署名。隋置,分左右,掌领外军宿卫。见《隋书·百官下·左右武卫府》。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
官名。南朝宋置,集曹长官,七品。常为“集曹行参军”省称。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疡医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八品上。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汉朝。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南北朝以后,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有敕旨、敕牒、敕书之类。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