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储各省报解饭银及户工两部拨给饭银。各级官员及书吏的饭银各有定额,官员按月支给,书吏按季支给,各司多少不等。各役工食及杂项开支也都由本处核发。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满、汉司员各一人
即“丹书铁契”。
官署名。南北朝时代,州有少数民族者,刺史除带将军置军府外,又带护蛮校尉等名号,置校尉府。如会稽、丹阳、吴郡、吴兴、琅邪、高阳、宣城、东阳、江夏、竟陵、巴东、建平、武陵、广兴等郡都是如此。其刺史的僚佐共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位高于六部官,以天王最亲信者为之。职掌未详。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最早见于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四月《天王眼见天日主乾坤诏》,诏
颛顼部落的首领称号,亦号高阳氏。颛顼部落为夷人中的一个分支,春秋时代的卫国传说是“颛顼之虚”,即今河南濮阳县西南地区。其后裔有祝融,春秋时代的郑国传说是“祝融之虚”,地处嵩山东麓的外方地区,其后裔发展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分别称为典天炮、典东炮、典北炮、典翼炮。
清代西藏官名。管粮,秩五品。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设官·西藏官制》。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职掌为管理粮食。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隋朝始置,为尚书省工部长官,员一人,正三品,掌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唐朝沿置。中叶后渐成虚衔,部务由侍郎主持。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司平太常伯,咸
“司马”之尊称。《尚书大传》: “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二曰司马公,三曰司空公。”详“司马”。
王名,汉时匈奴有此王号,分左、右,为地方长官,地位仅次于左右贤王。左居东方,右居西方。《汉书·匈奴传上》:“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