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杂畜等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掌舆辇、车马、邮驿、马政等事项。司内分六案,置吏十三人。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驾部司。明清称车驾清吏司,见该条。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杂畜等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宋初驾部司设判司事一人,以朝官充任,无所掌。元丰改制,郎中、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之事,掌舆辇、车马、邮驿、马政等事项。司内分六案,置吏十三人。南宋时以太仆寺并归驾部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故无驾部司。明清称车驾清吏司,见该条。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十八日,是根据政治会议所制定的《约法会议组织条例》而产生的,主要任务是议决关于增修《临时约法》及其重要的附属法规等。袁世
官名。隋朝陪都太原置,掌守宫阙,炀帝大业十三年(617)以李渊为之。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亲征辽东,京城以房玄龄留守,其后皇帝不在京城则置; 东都(洛阳)亦置。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北都太原以太
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清末巡警部时期只设内城官医院,隶属于内城巡警总厅。掌管理疾病防疫等一切卫生事宜。设总理一人掌理院务,由卫生处参事充任;管理员一人,辅助总理办理众务,由厅员兼任;稽查员二人,稽查
北洋政府总统府政事堂的直辖机关。政事堂成立时设置,和五局并列,其性质相当于政事堂的总务厅。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五日公布的《大总统府政事堂司务所官制》规定,其职权如下:一、掌理政事堂人事进
官名。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佐官,掌一县军事,逐捕盗贼。秦汉沿置,大县设左、右尉,小县多为一人,都城所在县或设多人。秩四百石至二百石,由中央任命。自有治所主要属吏有尉史、尉从佐。三国魏同。晋以后,京师畿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秩六百石,主管中黄门冗从,以宦者任之。官名,为大长秋属官,俸六百石,宦者担任,掌皇后中宫黄门冗从。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担任;给事黄门四人,比黄门侍郎;给事羽林郎一人,比
监狱类名。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国民党政府规定,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设所长一人,由该警察机关委派,并设医士、书记和男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节制两省以上,其性质与巡阅使相似。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五月十一日曾特派冯玉祥为西北边防督办。依照同年七月十四日公布的《西北边防督办公署组织暂行条例》的规定, 西北边防督办直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五品武阶官。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正五品。
官名,汉置,为城门候的下属官吏,掌文书,俸百石。《汉书·王莽传》:“王兴者,故城门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