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万户
官名。又称斯卜剌、贝尔、琼万户。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境内。
官名。又称斯卜剌、贝尔、琼万户。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境内。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其职掌为佐大期奔管理马厂。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北魏有“崇虚都尉”。北齐置崇虚局,设丞。掌五岳四渎诸神之祭祀,管理京师、诸州道士名籍。隶太常寺太庙署。
官名。简称知州。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州的长官,职掌略同于知府事。官名。宋初分命朝臣出守各州,号知军州事。军指兵,州指民政,为州的长官。见《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
见“理问”。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寝局,掌门閤灯烛之事。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寝局。掌阁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供大臣、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
皇位,天子之位。《史记·律书》:“误居正位,常战战慄慄。”
官署名。元朝置。掌酒醋榷酤之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始置于大都,秩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二十八年,减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成宗大德八年(1304),开和林酒禁,亦设酒课提
满语官名。汉译为“主事”。
清朝捐纳事例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同治八年(1869)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即用今称。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其选途最为优异,以至有“序补过速,见缺指捐”之指斥。光绪中停而复设,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