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任用
清代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如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曾以上谕任命徐元梦为额外内阁侍读学士;雍正时授尹泰为额外大学士。
清代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如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曾以上谕任命徐元梦为额外内阁侍读学士;雍正时授尹泰为额外大学士。
官署名。清末设检察厅,与各级审判厅对峙,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民国初沿其制,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参看“检察厅”条。
官名。城局 (贼曹) 长官。东晋末始置。南朝沿置。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参见“城局”。官名。见“公府城局曹”。
文散官名。明置文官。正二品,初授。官名。金代文阶官正三品下称资善大夫,元代为文散官正二品下,明代为正二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明史·职官一·吏部》。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司天台置,员一人,正五品上,为五官正之一,掌司四时,司其方之变异。并置副正一人为副贰。北宋前期属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史局,掌天文祥异,正八品。
见“机速房”。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京兆尹公暑”。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库藏出纳,分正总圣库、又正总圣库、副总圣库、又副总圣库,计四人,为天朝圣库的主官,官阶为职同检点。
官署名。清朝盛京兵部所属二司之一。康熙三十年 (1691) 设。掌边门稽察事务。凡因公事出入边门者,由守边官察单验放,随时呈报,由盛京将军衙门按季报部查核。此外,仓官、驿官、守边官等缺,亦由本司拣选题
官名。北魏置。为后官女职,典御膳烹制。《张安姬墓志》: “年廿,蒙除御食监,厉心自守,莅务有称。”(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三之二)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中官。详“木正”。官名。即土官,《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土正曰后土。”掌管有关土地之事务的官。参看“土官”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