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周礼·秋官》: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司斩杀戮者。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官署名。设于元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置于有水田处,招集丁夫,有事乘机招讨,无事栽植播种。设保定、河间、武清、景蓟四处大兵农使司,下置二十四处兵农千户所,四十八处百户所,各设镇抚司一所。
即“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清末禁卫军训练大臣正式衔名。详见“禁卫军训练大臣”。
官名。新莽太子四友之一。始建国三年(后11)置,秩以大夫,以中郎将廉丹任之。官名,王莽置,为太子四友之一,中郎将廉丹曾任此官。见《汉书·王莽传中》。
官名。清置,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其名称主要有三种: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由皇帝特派,无固定员额。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无固定员额。三是大臣上行走。由各部院满、汉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往各衙署历事制度。往各部掌写本之事,或随同御史出巡。往各司写本者,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各四名,随御史出巡者四十二名
官名。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祠部员外郎”,见该条。
县门下吏名。汉代以主记为主记掾的简称。《隶释》一六《中部碑》有主记及主记史各一人; 《后汉书·舆服志》记县令出行则主记从,在主簿之后,北齐京县有主记,与记室并置,见《隋书·百官志中》。参见“县主记掾”
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