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官
官署名。指隐蔽的官府机构,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已刑者处隐官。”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
官署名。指隐蔽的官府机构,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已刑者处隐官。”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
官名。货指金玉,贿指布帛。《周礼》秋官之属有掌货贿中士十六人,原文职掌阙载。贾公彦注:“在此者,盖掌邦国所致货贿,但官阙,不可强言也。”孙诒让《周礼正义》说:“《国语·晋语》云:‘王者成其德,而远人以
官署名。清末新设检察机构。分为不同级别,有总检察厅、高等检察厅、检察厅等。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详见“总检察厅”、“京师高等检察厅”、“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地方检察厅”等。官署名。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三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从六品。
官署名。隋朝尚书省六曹之一,唐朝为尚书省兵部。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掌巡察所辖地区,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署名。北宋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修建三馆书院,次年赐名崇文院。设检讨、校书等职,以他官兼领。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并归秘书省。官署名。宋初以史馆、
官名,两汉皆置,西汉属少府,东汉属大司农,为官之长,有丞,掌择舂御米等。《后汉书·百官三·大司农》:“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干糒。,择也。丞一人。”员吏一百一十二人。参看“官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福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次兄洪仁达为福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福”,始有是爵
掌医疗之官的统称。历代皆置。《周礼》有医师,掌医之政令。秦汉有太医令、丞,属少府。东汉又有医丞、医工长。魏因之。晋沿置而属宗正。南渡后省中正,改属门下省。宋、齐隶侍中,梁、陈因之。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