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禧院
见“隆禧总管府”。
见“隆禧总管府”。
官名,为掌守仓库的小官吏。《史记·货殖列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注:“韦昭曰:督道,秦时边县名。”
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员额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
官署名。北齐置,设都尉。管理公羊之牧养。隶太仆寺司羊署。
省政府的内部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秘书长为主官。掌理一切机要,撰拟保存及收发文件,编制统计及报告,记录各厅处职员之进退,典守印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厅之事项。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十
官名。金置,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见”给事局”。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地区居住,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行动。其处分轻于编管而重于居住。
使职名。唐末置,以主医官。其待诏者,名翰林医官使。
官立学校。北魏孝文帝时西兖州刺史高佑仿郡国太学,于所属县立之。
官名。见“尚方令丞”。
官名。明清工科之职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四人,秩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又,南京工科亦设一人。分掌阅视军器局,巡视节慎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