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尹
官名。战国燕置。掌监制陶器的工官。分左陶尹,右陶尹。见《季木藏匋》。
战国时燕国设置,为制作陶瓦之官,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中谓发现陶片中有“廿三年十月,左陶尹,朝阳”等铭文(载《考古》1962年第1期)。
官名。战国燕置。掌监制陶器的工官。分左陶尹,右陶尹。见《季木藏匋》。
战国时燕国设置,为制作陶瓦之官,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中谓发现陶片中有“廿三年十月,左陶尹,朝阳”等铭文(载《考古》1962年第1期)。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扣发官员俸饷,以年月为差,分为七等: 即罚俸一月、二月、三月、六月、九月、一年、二年等。因公罪罚俸,准以其记录,加级相抵销; 私罪罚俸,皆为实罚,不准抵销。
官名。三国吴置,主管铨选官吏,职掌与吏部尚书相类。《三国志·顾雍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顾)谭时为选曹尚书,见任贵重。”十六国汉刘聪省吏部,置“左选曹尚书”、“右选曹尚书”。官名,三国吴置,掌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仪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赞、典赞之佐。宋朝为尚仪属佐,协助司赞掌礼仪、班序、设版、参拜之事。金沿唐宋之制,置二人。明朝置为女官六局中尚仪局
官名。即太子左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左卫率。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勾销、校核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公事簿帐,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职事归比部。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官名。南朝梁置,为文学侍从之臣。
见“札”。
官名。即金正,见该条。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姚弋仲载记》: “迁持节,十郡六夷大都督,冠军大将军。”掌管羌族等少数民族的军政事务。
府的等级之一。宋制上府在辅、望、紧三等之下,中府、中下府与下府之上。金明两代的府分上、中、下三等,明制上府为粮二十万石以上的府。参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