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思哈尼昂邦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郎”。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郎”。
官名,秦置汉因之,为郡太守的佐官,掌诉讼审判事。《秦桧要订补》:“《通典》引《汉官旧仪》:汉承秦制,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则是郡府有二尉,与他处所引异。故《通典》又云:始
官名。元置,掌教儒学生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人。其下有学正、学录各一人。
参见“司武上大夫”。
官名。明太祖洪武(1368—1398)时磨勘司置,一人。详见“磨勘司左司丞”。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奉持步马队标旗。炮队不置。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标,掌军中旗帜。
官名,为公主的侍从官。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官名。即内仆丞。
见“甲琫”。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穆宗时始置,分为一史与三史两科,一史为《史记》、三史为《史记》、《汉书》、《后汉书》,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及第。宋沿置三史科, 淳化三年(公元992年)规定
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举行恭谢大礼时置,以参知政事丁谓充任,掌有关仪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