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吐蕃官,即内副相,置一人,与大相、副相、内大相、小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在东、西、南、北等四郊祭祀的有关事务,下设司郊中士、司郊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三国魏、蜀皆置。属州刺史,管理州内诸郡学校、时节祭祀等事。晋朝沿置。《三国志·谯周传》: “蒋琬领刺史,徙为典学从事。”《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八年(272)》有典学从事何旅,胡三省注: “典学从
官名。宋朝国史实录院属官,以侍从官兼任,掌修国史。官名。金置,金代国史院设此官,与“修国史”共掌修国史、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一·国史院》。
官署名。又名“天财库”。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为内府诸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副使四人,二十八年改置左、右副使各一人。后又改设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收贮制钱以给赏赐。监
参见“刀剑备身五职”。
东晋南北朝时期都督所统辖的区域。东汉末年军事扰攘,于是有都督制度的兴起。都督本为统军而设,然而在军事时期都督既握军权,势必凌驾于刺史之上,干涉民刑诸政。自西晋末年起且例兼治所之州刺史,并能节制治所以外
官名。唐武则天永昌元年(689)始置,隶尚书都省,员一人,从六品上,与左司郎中同为尚书左丞副贰,监管吏、户、礼部诸司政务,举稽违、署符目、知宿直,位在诸司员外郎上; 中宗神龙元年(705)省,次年复置
同“修撰”,见“修撰”条。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武库署次官,隶卫尉寺,各置二员,从八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