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官别称,多称郡守。《后汉书·朱浮传》: “间者守宰数见换易,迎新相代,疲劳道路。”泛指地方官。《后汉书·朱浮传》:“而闲者守宰数见换易,迎新相代,疲劳道路……自是牧守易代颇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禄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百官禄秩的颁发。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地官所属有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颁百官之禄。北周地
官名。北齐置,见“主主局都统”。
见“大司族”。
官署名。清朝掌管帝后车驾仪仗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承明制置锦衣卫,设指挥使等官。二年 (1645) 更名銮仪卫。四年罢指挥使等官,设銮仪使、冠军使等。五年定为正二品衙门。掌供奉帝后祭祀、朝会
官府文书名。宋朝枢密院奉旨处置公事,如给驿马、命监修工程之类用之。其底本称宣底。
官名。金朝置,掌稽察之事。设于陕西、河南,一至二员,秩正五品。宣宗南迁后,改称讥察使,秩从七品。陕西讥察使设在秦州,河南讥察使设在唐、邓、息、寿、泗五州。
官名。即内枢密使。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农矿、森林、水利、道路、桥梁、工程、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