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牌头。蒙古早期基层军官,统十夫,又称十夫长。元朝建国后,内迁蒙古军中的十夫长仍有此称。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四年(公元954年)四月, “以先降到江南兵士, 分为六军,共三十指挥,赐号为怀德军。”
① 唐、宋太子太保、太子少保之别称。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雍正 (1723—1735) 后不立太子,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有衔而无实职,然仍视为荣典。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左曹郎中带待制以上职者转右名曹郎中,再转为左名曹郎中,仍隔一资超转。
汉代称循常例的迁转为迁补。如丞相例由御史大夫迁补,御史大夫常由中二千石迁补,中二千石常选郡国守相高第者选补。《汉官仪》中有若干循例迁转的记载,如“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
官名。春秋晋置。掌爵秩。《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作执秩以正其官。”杜预注: “执秩,主爵秩之官”。官名,掌管爵秩。《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作执秩以正其官。”注:“执秩,主爵秩之官。”
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七等,常在列第六等,名分很低,无封号、定额。使用官女三人。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清代置常在、答应位在贵人下,仅供使令,犹如西汉的家人子、东汉的
散官名。金、元皆置为司天散官。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五阶,秩正五品中。元十四阶之二阶,秩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中,称明时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即太子右宗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宗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