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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官司长官

官名。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位达鲁花赤之下,掌司事。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正六品。管所辖土兵及司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1)元代管辖斡耳朵所属民户之官。其时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总管府,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其下所属多为管民的长官司,如管领上都大都麴米等长官司,领民匠七十九户,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管民一百十七户。设官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2) 武职土官名。明制于少数民族地区设长官司,长官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所属有吏目一人。清制,长官司长官品秩同明,四川省置三十七人:分驻于叙州府、龙安府、宁远府、雅州府、泸州厅、打箭炉厅、理番厅等地方;云南省置三人,分驻于腾越厅及临安府所属地方;贵州省置六十五人,分驻于贵阳、平越、都匀、镇远、思南、思州、铜仁、黎平、石阡、定番、开州、永宁、黄平、麻哈、独山、龙里、贵定、修文、镇宁等府、州、县所属地方,掌管八十一个土司事务;广西省置二人,驻于庆远府属永定、永顺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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