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寺卿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主官,见“长信寺”。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主官,见“长信寺”。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宿卫和侍从,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并置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即高爵。《汉书·贾谊传》:“今西边北边之郡,虽有长爵不轻得复。”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爵,高爵也。”
官名。北宋神宗时,五岳庙设管勾、提举或提点官。后改置监官,以选人充任。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如同黜降宫观之例。南宋时,因官多阙少,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理为资任。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
军事机构。清朝扈从皇帝围猎之禁卫军。康熙二十三年 (1684) 始置。隶上三旗。设总统,无定员,总领六人,笔帖式六人,虎枪校二十一人,委虎枪校二十一人。上三旗每旗设虎枪兵一百六十人,学习虎枪兵四十人。
官名。亦称“尚膳”。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员。顺治元年 (1644) 设,共三十五人,隶属于总领。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酒席之事。雍正元年 (1723) 定授三等侍卫六人,蓝翎侍卫七人,称“饭上侍
(1)杂任职名。唐置于府州县,以防守囚系。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大都督府十六人,中都督府、上州、京县各十四人,下都督府、中州各十二人,下州、中县各八人,中下县、下县各六人。《吐鲁番文书》说郡县典狱均由
官名。北魏置。《魏书·尉古真传》:“太宗初,(尉古真)为鸿飞将军,率众五千,镇大洛城。”
管理苑圃的官吏。《国语·晋语九》:“主将适蝼,而麓不闻。”
武官名。明嘉靖以后,五军、神枢、神机三大营各设监枪号头官一人,由本营派充,其地位在大号头官与中军官之间。
官署名。元朝置。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景州铁冶提举司。至元十四年(1277),增置檀州提举司。成宗大德五年(1301),併檀、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