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辟雍”。
以龙名官。详见“龙官”条。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府,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置于京兆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副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参见 “转运司”。
官名。为审计院的长官,见“审计院”。
监狱名。唐置,见“河南府狱”。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有近侍十余人,专为皇子、皇女请发、留发、入囊、整容之事。凡诞生皇子女,弥月剪胎发,百日命名后按期请发,即如民间之每次剃头然,一茎不留。皇子戴玄青绉纱六瓣有顶圆帽,称为“瓜拉帽”。至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承左、右丞之命,综理厅务。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参事、处员、书记官、书记等员。参事承国民政府委员会之命,分办或合办特交事件,并得随时拟具政务革新意见,提交参事会议讨论,并向国民政府委员会建议
官名。北魏初置。太武帝始光三年(426)封礼曾任此职,随司空奚斤率军征夏赫连昌,位在雍州刺史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见《魏书·奚斤传》。
官署名。南朝陈置。属尚书省吏部三公曹,掌理察冤狱。置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