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史
官名。晋置,掌漏刻之官。《初学记·晋起居注》:“孝武太元十二年,有司奏储宫初建,未有漏刻,参详永安宫铜漏刻,置漏刻史。”唐王维《春日直门下省早朝》:“玉漏随铜史,天书拜夕郎。”
官名。晋置,掌漏刻之官。《初学记·晋起居注》:“孝武太元十二年,有司奏储宫初建,未有漏刻,参详永安宫铜漏刻,置漏刻史。”唐王维《春日直门下省早朝》:“玉漏随铜史,天书拜夕郎。”
官署名。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 (1550)于京军三大营(五军营、神机营、神枢营) 之上置戎政府,设武臣一,称总督京营戎政;文臣一,称协理京营戎政。其下设副将、参将等官二十六员。隆庆(1567—1572)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十九年(731)以监察御史一人莅太府寺左藏署库,监钱帛出纳,其后以殿中侍御史第二人充任。
官名。即汾祠丞。
官名。辽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杨晳曾为山西路转运使。属南面财赋官。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① 《周礼》地官之属。位次遂大夫。一说为周朝置。《周礼·地官·县正》: “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以颁田里,以分职事。掌其治讼,趋其稼事而赏罚之。”② 隋朝郡县属员。郡置县正,县置正,大兴、长安县正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直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掌撰拟、改废、解释法律法令,复核各部所拟法律命令案,编纂法规等法制事宜。置院使一人,副使一人,参议四人,参事、佥事、录事若干人。官署名。清宣统
县分职吏名。东汉置,掌县内道路桥梁之事,见《隶续》一五《汉安长阁道碑》。
即“和硕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