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差
明清对奉皇帝委派而特办某事官员之称呼。清制,其三品以上者称“钦差大臣”。均属临时性差遣,事毕则解任。
明清对奉皇帝委派而特办某事官员之称呼。清制,其三品以上者称“钦差大臣”。均属临时性差遣,事毕则解任。
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军人或文人充任。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掌右祗候郎君之禁卫者。
官名,为京兆长官,掌治京畿。王莽改郡太守为大尹,京兆尹为京兆大尹。见《汉书·王莽传》。
杂任职名。唐置, 见“左右街使”。
官名合称,即州牧和郡守。州牧为州的长官,掌州的政令。郡守,也称郡太守,为郡的长官,掌治其郡。《后汉书·袁绍传》:“州郡牧守,竟盗声名。”参看“州牧”“郡守”条。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法制”。见《宋书·百官志上》。
官名。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领兵官。嘉靖二十九年(1550)设。有随征千总四人,随营千总二十人。位在中军以下,把总之上。② 清朝绿营军之下级军官,即基层组织“汛”之领兵官。位在守备之下,正六品。掌巡守营
转运司、转运使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