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榷酒机构。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设监当官掌之,或募豪民买扑经营。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酒税,分务管理榷酒之事。《宋史·食货志下七》政和四年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
郡分职吏名。汉代的郡若当交通枢纽或道路险阻,常特置道桥掾、史,专主修治道路之事。如武都有西部道桥掾,见《隶续》一一《李翕天井道碑》;河南尹有道桥掾,见《水经注·谷水》引《建春门石桥纪功柱铭》;蜀郡又有
官名。北齐太子门下坊典膳局次官,置二员,正八品。隋朝沿置,正九品。唐朝为典膳局次官,置二员,正八品上。
见“作坊”。
又作牌头。蒙古早期基层军官,统十夫,又称十夫长。元朝建国后,内迁蒙古军中的十夫长仍有此称。
官署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属天王直接领导,是综理国政的机关。太平天国前期天王府不置六部,东、北、翼三王府均设六部尚书,分理国政。东王由于天王的授权,可以节制其他诸王,因此,东王府的六部实际上成了天国行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
吏名。北宋三司、开封府、殿前司、马步军司皆置。隶三司者,任满五年,授三班奉职;隶开封府者,任满七年,授三班奉职;隶殿前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奉职;隶马步军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借职。南宋时,御史台亦置
主持铨选官吏的官员。《晋书·蔡克传》:“(司马)颖为丞相,擢为东曹掾。克素有格量,及居选官,苟进之徒望风畏惮。”时东曹掾典铨选官员。《梁书·王泰传》: “士多怀泰,每愿其居选官。顷之,为吏部尚书,衣冠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收发本司应办的交议阁钞折件及京外各项公文。设经承以办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