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魁
官名。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续汉书·百官志》: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官名,即里正。汉朝五家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十什为里,设里魁一人。《后汉书·百官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
官名。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续汉书·百官志》: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官名,即里正。汉朝五家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十什为里,设里魁一人。《后汉书·百官五》:“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御营都统以统领御营军队。
官名。西周设置,《扬》说:“官量田佃。”(《三代《九·二五·一)《柞钟》说:“五邑佃人事。”(《文物》1
官名。《考工记》有鲍人。《说文解字》说:“鞄,柔革工也,从革,包声。《周礼》曰柔皮之工鲍氏。”北周依《周礼》置鞄工中士,正二命,鞄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地方政权机构名。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又称“蛮夷长官司”。秩如下州,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等,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只作为土官世袭的地方政权。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长官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大都留守司。设于元至顺二年(1331),掌大都城内和雇和买、营缮织造、供亿物色等务。置令、同知、副使、判官各二员。
官名。以内侍二人充任,通掌三馆图籍事。
泛指祠祀诸官,掌祠祀。《汉书·郊祀志上》:“长安置祠祀官、女巫。”参看“祠祀令”、“祠祀丞”、“祠祀长”等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佐右武伯中大夫、右小武伯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右武伯司次官。宣帝即位,
官名。新莽置。《汉书·王莽传》: “复以太仆武让为积弩将军屯函谷关。”后省。西晋武帝太康十年(289)复置,领积弩营,辖二千五百人,担当宿卫之任。员一人,四品。孟观任此时曾率营兵出征关中。十六国后秦亦
官署名。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年)置于京师警察厅,以勤务督察长为主官,下设督察员若干人,承总监之命,专司勤务稽查报告之责。按规定,勤务督察长每月要亲自到各分区警察署和各警察队稽查二十次以上;督察员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