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纲

都纲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金朝设于各州郡,掌领州郡之僧众,理决僧尼词讼。元朝设于县,为各县都纲司之长官,掌理僧尼词讼。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废僧官,遂废。明洪武十五年(1382)复置,为各府僧纲司之长官,府各一人,从九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府之僧人。清沿明制,品秩未入流。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僧官名。金设于州,理决僧尼词讼,三年一任。元代于县设都纲司,有都纲,位在僧正之下。明清时于府设都纲司,主官有都纲,秩从九品,管理府内僧人。其佐职为副都纲,秩未入流。

猜你喜欢

  • 左右武侍率

    东宫武官名。隋炀帝改左右宗卫率为左右武侍率,唐初复旧。

  • 诸御

    官名。春秋时齐国等置。掌仆御。《吕氏春秋·慎势》“齐简公有臣曰诸御鞅,谏于简公”。陈奇猷校释:“《越世家》有‘诸御千人’之语,是列国时有诸御之官。然则诸御鞅者,以官为氏,而为齐大夫也。”1、泛指各级军

  • 舰队统制

    武官名。清末置巡洋长江舰队统制一人,掌统领舰队,以副都统充任,加正都统衔。

  • 太安人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六品官员之母。

  • 核捐处

    清末度支部内部机构。原为户部捐纳房,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捐纳房改为核捐,定为暂设机构。掌核办各项捐输请奖事务。

  • 禁烟公所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为内务部直辖机关,掌禁烟事务。设总理一人,顾问一人,所内设文牍,调查两科,各置科长与科员。

  • 武英殿修书处

    清朝宫内刊刻书籍之所。隶内务府。康熙十九年(16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称修书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定员,下设内务府兼管司员二人及正监造员外郎、副监造副内管领、委署主事、库掌、委署库

  • 前校

    官名,西汉置。汉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室、宗庙、陵园等。成帝三年省去丞。东汉省去前后中三校,只留左右两校,六百石,各有丞一人。见《汉书·百

  • 殿中曹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殿中曹监察政务的官员,亦佐理曹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上,后罢。

  • 小县伯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县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