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监勾当官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罢都水掾,设勾当官二人,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设四人,备分治监差委。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罢都水掾,设勾当官二人,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设四人,备分治监差委。
官名。北齐置。见“灵台局”、“灵台丞”。官名。北齐太史署令所属,掌天文观候。
官署名。元朝置,掌诸色课程和京城各市。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并原京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宣课提举司,秩从五品。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职。下领马市、猪羊市、牛驴市
军事管理机构合称。唐朝以十二卫加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始称十六卫。掌禁卫。五代至宋沿之。唐朝后期渐存虚名。军事机构的合称,隋唐皆置,又称南衙,掌宫廷宿卫。隋文帝开皇年间,置左右翊卫、左右骁骑卫、左右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虞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周置,正三命。职掌不详,惟《周书·裴宽传》说:弟汉,“加成都上士”。
官名,汉三公府置清诏掾,掌奉命出使某地察举诏书指定的事。在府称清诏掾,出使时称清诏使。《风俗通》:“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使荆州。”《后汉书·范滂传》:“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
①官名。亦称邦左校。战国赵置,职掌兵器制造。《相邦春平侯剑铭》:“十五年,相邦春平侯,邦左佼(校)囗, 工师长雚, 冶囗执齐。 ”②官署名。详见“左校令”、“左校署”。1、官名,又名邦左校,战国赵置,
官名。即“法部大臣”,清末法部长官。详“法部大臣”。官名。清末置,由法部尚书改称,见“法部”。
官名。隋炀帝时始设,员额三人。唐沿置,员额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唐以后均为国子监的内部事务官。宋员额一人,元丰改制前选差京朝官或选人充任,元丰改制后定为正八品官。金代员额二人,升为从六品,明昌二年
官名。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以侍从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