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负责贵族子弟的教育管理。掌其戒令。《周礼·夏官》:“诸子,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国子之倅,掌其戒令与其教治。辨其等,正其位
官署名。隋朝太仆寺置,有令二员、丞三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牛羊署,以其事并入。唐朝沿置,有令三员、丞六员,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供太常寺廪牺署、殿中省尚食局,又有监事八
官名。春秋郑、宋、卫等国置。掌理市场的官吏。《左传·昭公二年》: “请以印为褚师。”杜预注:“褚师,市官。”官名。春秋时宋、郑、卫等国都设此官,掌管市场买卖。《左传·昭公二年》:“请以印为褚师。”注:
官名。户部仓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司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省,寻置承务郎,其职相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员外郎、司储
匈奴官号统称。即左、右温禺鞮王,左、右日逐王,左、右渐将王,统称六角。
官名。清代在库伦地方设办事大臣与帮办大臣各一人(内一人由蒙古王公、台吉兼任),掌外蒙古地方对外贸易事务,属官有印务处印房章京、笔帖式及效力行走的蒙古笔齐业郎等;还有理刑司员、管理商民事务司员。此外,分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依规定年限,经保举可调京职,并经考选可补授科、道或部属官职之例。明朝创行,清朝踵行,康熙(1662—1722)时有授御史者。曾定三年一举行,每直省或五员、三员、
① 官立学校。西汉置于郡国。《汉书·韩延寿传》: “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平帝时郡国置学,县、邑、道、侯国之学曰校。东汉仍置于郡。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酱醋作料。
官名。即典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