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员外郎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都水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金置,为尚食局的佐官。见“尚食局”。
清朝皇帝女之封号。固伦,满语,乃“天下”、“国”之意。清制,皇后所生女得受此封,品级同亲王。但康熙(1662—1722)以后,妃嫔所生之女亦有受此封者。据清末《公主册》统计,清代封授或追封为固伦公主或
县分职吏名。北齐于京外诸县置市长,掌县治所在市场的管理。
官名,又名都官从事,汉置,属司隶校尉,掌察举百官犯法者。蔡质《汉仪》说:“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中兴以后,专令掊击贵戚。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清入关前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牛录之长官。初设时称牛录额真。太祖天命五年(1620)改为备御官。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牛录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佐领。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奉令,正七品;奉丞,正八品。掌奉宣太后旨意。
官制用语。宋朝守选人、荫补得官人及吏人等初次注授差遣,称出官。守选人、荫补得官人年满二十五(后改二十岁),经铨试或呈试合格,方许赴吏部注授差遣。如铨试不中,年满四十; 呈试不中,年满三十,亦许出官。在
见“磨勘司左司副”。
官名。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 置,以他官兼任,掌侍从备顾问,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三品贴职。南宋因之。官名,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置,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