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使者

都水使者

官名。西汉于太常、少府、大司农、三辅等处均设都水官,管理河渠陂池灌溉,武帝时以都水官多,置左、右都水使者总领三辅都水官,或称领护三辅都水,不常置。东汉省。三国魏置水衡都尉管理全国河渠灌溉水运事务,或说亦置都水使者。西晋省水衡都尉,置都水使者为都水台长官,行其职,四品。南朝宋孝武帝初一度废,改置水衡令,寻复。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改置“太舟卿”。北魏仍置,员一至二人,孝文帝大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上。北齐置二员,从五品。隋初置一员,从五品。文帝开皇三年(583)省,十三年复置,仁寿元年(601) 改名都水监。炀帝大业三年(607) 复名都水使者,为都水监长官,正五品,后改名都水令。唐初复旧,旋改都水令,太宗贞观(627—649)中又复。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司津监,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名水衡都尉,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员二人,正五品上。北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置为都水监长官,员一人,正六品,总领水利工程,有重大急务则亲临处理。或置外都水使者。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省。参见“都水台”、“都水监”。


官名。汉朝始设此官,掌管池沼灌溉,保守河渠,为都水官之长。秦设都水长、丞,汉少府、水衡都尉等都设都水官,因都水官太多,汉武帝设都水使者为统率。东汉设河隄谒者,不设使者。魏设使者。晋置都水使者,河隄谒者为其属官。隋称都水监。唐有时称监,有时称使者。宋朝也是这样。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晋书·职官·都水使者》、《隋书·百官下》、《旧唐书·职官三·都水监》、《宋史·职官五·都水监》,参看“都水”条。

猜你喜欢

  • 郡干

    郡门下及诸曹吏名。东汉始置,《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是干与书佐均为主文书之吏,在郡府中分置于门下及各曹,干地位在书佐之下。《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谓河南郡有门

  • 都亭侯

    爵名。东汉置,位在乡侯下。晋、南朝宋、梁、北朝北魏皆置。初封都亭,后无封地。爵名,汉置,为亭侯的一种。在乡之亭称野亭,在城之亭称都亭。《后汉书·皇后纪下·灵思何皇后传》:“帝求母王美人兄斌……斌还,迁

  • 旗籍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旗籍司郎中。清朝理藩院所属旗籍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二人,蒙古一人;后改设满洲一人,蒙古二人。

  • 苑川十二马牧

    官署合称。隋朝置,隶陇右牧,每牧置大都督、尉各一员,帅都督二员。

  • 封桩上库

    见“封桩库”。

  • 监牧吏

    郡分职吏名。晋置,见《金石录》二○《晋彭祈碑阴》,掌监畜牧之事。

  • 同知节度使

    官名。金代诸节镇设此官,品位在节度使下,副节度使上,正五品,掌通判节度使事,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见《金史·百官三·诸节镇》。

  • 夺官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一种为夺官,指革去现任官秩,并予以褫职。

  • 司正郎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秩正八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九阶,秩正七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灵台郎。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官名,也是官阶名。金

  • 任官的籍贯限制

    官吏任用限制之一。西汉时大守、县令的任用,本无籍贯的限制,本郡人亦可为之。其掾属则须完全用本郡人,而用他郡人则为特例。如《汉书·京房传》记“元帝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房自请愿无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