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令
官名。即都水监长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改都水使者置,增为四品,后增为从三品。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复改都水使者。参见“都水使者”。
官名。为都水监的长官。隋大业中改都水监为都水令。武德中沿置,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又改为监。
官名。即都水监长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改都水使者置,增为四品,后增为从三品。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复改都水使者。参见“都水使者”。
官名。为都水监的长官。隋大业中改都水监为都水令。武德中沿置,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又改为监。
乐官名。南朝梁、陈置。掌舞蹈。隶太常卿。乐官名。南朝宋、齐、梁、陈皆置,为总章部长官。南朝乐官职分四部:太乐、总章、鼓吹、清商。总章长官称校尉,故曰总章校尉。见《历代职官表·乐部·和声署署正》。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麦仓中士,正二命;麦仓下士,正一命。掌麦的收藏。《周礼》无此官。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副长官。见“陆军部”。
官名。汉朝县府所属功曹之长,亦称主吏掾。掌选署功劳。北齐司州、清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以及州属功曹亦置。官名,汉朝郡县置功曹史,有时也置功曹掾。掾、史为曹正、副长官,掾为正,史为副,功曹掾、史,皆掌
爵名。战国魏、秦皆置,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也称七大夫。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可与县令、丞分庭抗礼。文帝以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爵名,战国时秦、魏都有此爵。
官名。① 《周礼》夏官之属。军制二十五人为两,其长官为两司马,中士爵。②太平天国军队及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仿古制设。军队基层编制中有两,四两为一卒,每两设两司马一人,以东、西、南、北编营系衔。如“前
①春秋时君王医职官员省称。《国语·晋语》:“平公有疾,秦景公使医和视之”,“对曰: ‘上医医国,其次医人,固医官也。”韦昭注: “官,犹职也。”② 吏名。南朝梁置,为郡县属吏。官名。春秋时晋、楚、鲁、
监狱名。宋代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参见“司理院”。
①官署名。唐朝置,隶鸿胪寺,有监一员,掌寺观道士帐籍、斋醮之事;太宗贞观(627—649)中废。②官名。唐朝鸿胪寺寺观监长官,置一员,太宗贞观 (627—649) 中废。
官名。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宣统二年(1910)设。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兼充县视学。